記者陳弘逸/台北報導
▲在部落格、YT經營靠影評竄紅擁百萬粉絲的余姓影評人,強制性交自家女甜點師,遭判3年10個月有期徒刑。(示意圖/pixabay)
在部落格、YT經營靠影評竄紅擁百萬粉絲的余姓影評人,過去遭媒體揭露劈腿,還把自家經營的桌遊店當砲房;針對過去女甜點師指控性侵一事,此案一審於近日判決出爐,余男被依強制性交罪,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,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余男2017年8月間,使用交友軟體「weTouch」認識女子小花(化名),雙方常以LINE密切聯繫,還多次見面約會;2020年8月7日,雇用她在自家經營的甜點店工作;未料,卻成為小花惡夢的開端。
入職之後,余男趁打烊,小花單獨在廚房製作甜點時,從背後捏肩膀,即使對方明確表示,「我在忙」、「我有男友」、「不要這樣」、「不要碰我」;女方嚇到全身僵硬不敢動彈,甚至將雙腿併攏夾緊來反抗,他仍不顧對方反對,強吻、襲胸,指侵得逞。
對此,余男矢口否認有何強制性交犯行,辯稱雙方常有親密行為及互動,就算有男友時也是,都無反對或反感之情,且事隔多年,已不記得當晚發生的事情,且工作場所營業時間很晚,可能有客人玩到凌晨,且並無鐵門,有大面落地窗,在工作場所外,可以直接看人在廚房做甜點,若有呼救聲音,鄰居都能聽到,女方也可直接逃離。
余男更反控,小花製作的甜點,口感及視覺效果不佳,在2020年9月底停止合作,後續才沒聯繫,不確定是否因此有不良情緒;他的辯護人也說,女方多次陳述就犯行時有無掙扎反抗前後矛盾,此外,就算他令人討厭,是渣男,性愛關係浮濫,不代表會犯下此案。
綜合相關證據、小花及其他證人證詞,法官並未採信余男辯詞,審酌他利用女職員單獨工作時,為滿足一己性慾,違反意願強制性交行為,侵害性自主決定權,造成對方身心蒙受傷痛。
余男自述月收10萬元左右,與女友同住,無需扶養,大學肄業;法官考量他吳前科,審理後,將他依強制性交罪,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,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