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、政治獻金案,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、圖利、侵占、背信等罪起訴前台北市長、民眾黨主席柯文哲。檢察官認定柯文哲收受賄賂並侵占政治獻金,向法院求處總計28年6月徒刑,併科罰金5000萬元,褫奪公權10年。
北院27日凌晨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,並限制出境、出海、住居。另外,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000萬元交保、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、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500萬元交保、前台北市辦公室主任李文宗除了200萬元外,加保800萬元,均限制出境、出海、住居,且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、證人的行為。沈慶京12時45分左右坐著輪椅離開北院,面對記者詢問不發一語,柯文哲也籌到交保金,近下午1時面露微笑步出北院,並對前來迎接的支持者舉手示意,Yahoo奇摩新聞將在此篇中不斷更新相關新聞,與網友持續鎖定最新進度。